学位考试

申请长春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时间:2025-09-25 17:03:20   作者:18043612333   来源:长春医药大学成人高考   阅读:202   评论:0
内容摘要: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申请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含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为主考学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授予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 (二)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培养内容,成绩合格,且已较好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经审核准予毕业。 (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均需满足以下学业要求:
  1. 学习期间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含)及以上;
  2. 毕业考试、毕业实践环节考核的平均成绩达到 70 分(含)及以上;
  3. 毕业论文成绩达到 “良好” 及以上。
    (五)外语成绩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4. 参加学校自行组织或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5.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 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简称 CET6),笔试成绩达到 425 分(含)及以上;
  6. 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简称 PETS3),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含)及以上;
  7. 参加托福(TOEFL)机考,成绩达到 50 分(含)及以上;
  8. 参加普通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4 分(含)及以上;
  9. 在籍期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考试,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含)及以上;
  10. 省外函授站学生参加所在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 “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11. 其他小语种成绩认定参照上述第 1-7 条要求执行。
    (六)申请时限。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限为取得毕业证书当年或毕业后一年内;超出上述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三条 不予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一)有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后仍无明显转变的; (二)学习期间曾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未获得毕业资格的; (四)在学位授予各环节中存在严重舞弊、作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宜授予学士学位的。

第四条 授予程序

(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须由本人向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所在函授站提出申请; (二)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依据本细则规定的授予条件,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考试成绩及毕业实践环节考核结果等进行初审; (三)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审议确定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四)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颁发《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位证书管理

(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后,按学校统一制定的学位证书格式制作证书,由校长签发;学位证书的生效日期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 (二)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的,学校将依法予以撤销。已注册的被撤销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三)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且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该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细则由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办公室
咨询电话:15344375558  周老师(加微信咨询更快捷)
  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提升专科,专升本科报名入学,错过本次报名时间,下次报名将在一年之后,毕业时间也相应推后一年,如需报名请抓紧致电咨询了解。

  长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工、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良好社会声誉,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占地面积5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亿元。
  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隶属长春中医药大学,是吉林省中医药培训基地。我院办学经验丰富,办学条件优越,依托全日制教育雄厚的师资力量(所有任课教师全部由全日制大学教师担任)、先进的实验设备、优越的临床实习基地、严格的教学管理,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为省内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中医药人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长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启明教育集团与长春中医药大学高校联合办学,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长春中医药大学博仁校外教学点,凭借先进严谨的管理模式、体贴入微的服务和一流的教学质量,成为各级社会青年和在职人员提升学历的理想之地。启明教育集团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专业的服务团队,先进的教育理念,高效的教育方法和完善的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的学生个体,结合他们的性格特点及具体情况,提供一套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教育方案,让每个学生都有创造奇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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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电话:18043612333牛老师

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历层次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专升本

文史、中医类

中药学

函授

2. 5

2460

经济管理类

药学

函授

2. 5

2460

 

医学类

康复治疗学

函授

2. 5

2460

护理学

函授

2. 5

2460

 

 

高起专

 

 

理工类

护理

函授

2. 5

1892

中药学

函授

2. 5

1892

康复治疗技术

函授

2. 5

1892



二、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高中起点本、专科: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5.专科起点升本科:招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考生可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进行学历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长春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8月末9月初联系“18043612333”进行报名。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注册、输入本人信息、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牛老师给网上报名后,省内考生跨地区报考的,比照外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查办理。外省户籍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以下简称个人参保证明)。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考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不提供以上三证的,不予报名信息确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留存(保存一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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