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一年集中受理学位申请两次。现将2018年上半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见附件1)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取得东北师范大学相应学习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2.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函授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按当年授予学位学分标准执行,学年制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及其以上;
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见附件2)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网络教育: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选作学位论文成绩及格以上;
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
义务教育专业自学考试:7门核心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3.2014—2017年下半年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学位外语合格证所有信息无误,受理学位申请学校为东北师范大学。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集中受理申请相关事宜
1.时间:2018年3月29、30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 ,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留学生公寓,自考生在一楼会议室,函授及网络教育在108室学生部。
3.申请方式:
自考生:自考生需本人到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若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但不受理邮寄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函授生:在学生部提交申请材料。外地函授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和学位申请学费。
网络教育:由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组织申请,由学习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若所在学习中心已撤销,申请人可自行邮寄相关申请材料及申请学费。
开放教育:由国家开放大学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申请。
义务教育专业:由继教网负责组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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